物業管理公司應履行哪些義務和責任?
物業管理企業受管委會及房產消費者的委托,承擔居住小區的物業管理。物業管理企業應當與委托單位簽訂委托管理合同。
物業管理公司應承擔的義務包括:
1、全面履行物業管理合同,對房產消費者委托管理的房屋、設施及其公共部位進行維護、修繕,承擔居住小區及小區內物業的保安、防火、綠化綠擴、清掃保潔以及房產消費者日常生活必需的便民服務。
2、.接受物業管理委員會和居民的監督。
3、.重大的管理措施提交物業管理委員會審議決定。
4、接受房屋土地管理機關、其他行政管理機關及當地街道辦事處的指導監督。
5、.發現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要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機關報告。
有關物業管理公司應根據國家規定,結合管轄小區實行情況,制定較具體的義務和責任條款并公之于眾,以方便房產消費者的了解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