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構建和諧新農村,近年來,成都在探索物業管理發展過程中創新思維,多項舉措開啟國內先河。2010年,成都市率先制定政策將物業管理延伸到行政區劃內各區(市)縣農村,并逐步在每個鄉鎮村落進行推廣,建立了農村物業管理體制,為把成都建成世界現代田園城市添磚加瓦。
2011年8月,成都將全面啟動農村集中居住區物業管理規范化建設,計劃用3年時間,按照規范化的“6大標準”,讓成都全市1700多個農村集中居住區的物業管理都能實現全面提升。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農村集中修建小區并引入物業管理是水到渠成的事。引進物業服務公司,實行規范化管理,讓農村生活社區化,這是新農村建設的需要,也是城鄉統籌的必然要求。”業內人士一針見血地指出,其實最終目的就是要讓農村百姓享受與城市百姓一樣的同質化、均等化的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
正確認識:農村物業管理率先“破冰”
多年的探索,讓成都市物管人意識到,物業管理是一道難題,但是只要正確認識,必能率先“破冰”。
“農村的物業管理矛盾多、關系錯綜復雜,可謂是牽一發而動全身。”成都市城鄉房產管理局副局長宋學明解釋道,“主管部門首先要改變認識,不僅要站在行業管理的高度,更要站在社會管理的高度來看待農村集中居住區的基層治理結構問題,妥善處理好農村集中居住區內部的人際關系、社會關系和經濟關系。”
成都的實踐也證明了這一點。成都從2006年提出城鄉一體化開始就在積極推進農村物業管理的建設問題,但過去的做法是將城市的物業管理模式直接復制到農村,但通過幾年的實踐,發現農村物業管理有自己的特點。簡單地移植城市的物管制度存在諸多缺陷,也很難尋求到預想的效果。
對此,成都市城鄉房產管理局副局長宋學明告訴中國經濟時報記者,“僅僅站在行業管理高度來看待物業管理問題的市場很狹小,我們只有跳出已有的思維模式,跨越行業主管部門只管理物業服務事業、處理服務和被服務雙方的關系的局限,才能充分結合農村物管背景的特殊性,針對農民在居住方式、生活方式上的需求,提供相應的現代服務,真正引導農民改變幾千年來形成的生活習慣。”=
據了解,成都自2008年頒布《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以來,在實踐中不斷探索、總結,現在我們覺得我們終于探索出了農村物業管理的正確路徑。
在采訪中,宋學明興奮地告訴記者:“農村物業管理找到了開啟農村社會穩定又一把重要鑰匙,農村物業管理發展的正確路徑:農村物業管理由于發展的特殊性,應該經歷由低級向高級的發展過程,這是一個不可逾越的階段!”
談到要如何認識,成都市城鄉房產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說,農村物業管理的初級階段主要是要解決無人管理的問題。過去分散居住的時候無人管是自己的問題,現在集中居住了無人管就是社會的問題了。
目前農村物業管理推進的主要的問題還在于農民不接受管理,服務與被服務者的信息不對稱。要在農村中樹立管理認識,讓農村集中區的農民了解到小區應該怎么管,誰是小區管理的主體,主要是要堅定不移地沿著規范化建設的方向推進。
對此,今年成都市出臺了《成都市農村集中居住區物業管理規范化建設驗收評定指導意見》,標志著成都農村物業管理在實現了有人管、全覆蓋的基礎上又邁上了新臺階。
探索之路:創新農村物業管理方式
為適應統籌城鄉發展的需要,成都在2007年首次將農村物業管理納入《成都物業管理條例》,在農民集中居住區聘請物業公司實行規范化管理。2008年1月,《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正式實施,提出物業管理要延伸到鄉鎮的每個村落——城鄉統籌成為《條例》的最大亮點。
“探索城鄉社區、農村新型社區的物業管理模式,一直以來都是全國物業管理行業亟待解決的難題,這也成為了成都物業管理者的努力方向。”從2008年起,成都在全國率先“破題”,市城鄉房管局勇于創新,印發了《農民集中居住區管理規約》,在全市各區(市)縣積極開展農村集中居住區物業管理服務。
在幾年的探索和發展中,成都制定了農村物業管理實施辦法,逐步建立健全公共環境衛生、公共秩序、設施設備維護和糾紛調解等規章制度,同時大力宣傳引導住戶逐步增強“誰享受,誰負擔”的意識,積極探索出“共管”、“托管”、“自管”三種模式——包括村級組織行政服務管理、選聘專業化物業公司進行物業管理、居民自行管理等在內的多種物業管理方式,并不斷規范完善。
“共管”、“托管”、“自管”三種農村物管模式,在全國率先實現了農村物管全覆蓋。此舉不僅改善了農民居住環境,更增進了基層民主,緩解了農民集中居住區管理難題,并為統籌城鄉其他配套改革兜底。
“共管”是以多方參與為基礎的規范服務,目前成都采取社區組織管理的點位共959個,約占農村集中居住區總量的55.56%;“托管”是以服務合同為基礎的委托服務,目前全市實行專業化公司管理的點位共338個,約占總數的19.58%;“自管”是以管理規約為基礎的自治服務,在全市實行住戶自行管理的點位共429個,約占總數的24.86%。
對此,成都市城鄉房產管理局副局長宋學明頗有感觸地告訴中國經濟時報記者,探索城鄉社區、農村新型社區的物業管理模式,一直是全國物業管理行業亟待解決的難題。農村物業管理不能直接復制城市物業管理模式,應建立適應農村的物業管理體系,促進和改善農村集中居住區基層治理結構,構建“文明、安全、整潔、有序”的農村生活環境。
提檔升級:農村物管駛入規范化道路
為了提高農村物業管理水平,近日,成都創新地提出了農村集中居住區(下稱“農集區”)物業管理“規范化”的概念,并出臺了《規范化建設指導標準(試行)》(下稱《標準》),要求全市所有的農集區都需按照設立的6大標準來建設。
“在規范的道路上,成都農村物業管理會越走越好。”記者從《成都市農村集中居住區物業管理規范化建設指導標準》中了解到,成都房管局建立六大體系規范農村物業管理,一是明確工作責任,建立管理體系;二是加強基層治理,制定管理規約;三是加強規范管理,健全規章制度;四是明確質量標準,提升服務水平;五是加強治安防范,維護公共安全;六是建立評價機制,強化工作監督。
同時,成都物業管理部門為探索建立物業服務其他管理制度,鼓勵農集區內居民自行組建成立物業公司或在民政部門申請設立民辦企業單位,推行規范化物業管理。一是建立居民議事會、小區管委會等業主自治服務機構;二是符合設立業主大會條件的農集區(下稱“小區”),應當召開首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三是建立規范化物業服務體系,理順物業管理主體和物業服務主體的關系;四是建立良好的工作配合機制;五是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將小區物業管理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加強監督和指導。
此外,對小區景觀維護、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及其專項維修資金歸集和使用。
據了解,農集區的物業管理如何達到“規范化”,出臺的《標準》中用6大項指標進行衡量,包括了明確工作責任,建立管理體系;加強基層治理,制定管理規約;建立評價機制,強化工作監督;加強規范管理,健全規章制度;明確質量標準,提升服務水平;加強治安防范,維護公共安全等。
業內人士稱,隨著農村集中居住區物業管理“規范化”建設的全面啟動,標志著成都市農村物業駛入了全新的發展的軌道,為全國提供了更多的經驗和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