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今后有望憑新業主房產證和身份證就可以自行辦理過戶,不用再新、舊業主一起辦理。記者昨日從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獲悉,《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市首期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已經市法制辦審查通過,將于2012年1月1日起實施執行。《通知》還提出,開發商在申請商品房預售時,就要先一并預交申請預售、自有及公共配套等物業的維修資金。
部分維修資金歸集不到位
目前,廣州市執行的住宅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標準為,高層(有電梯)為每平方米建筑面積105元;多層(無電梯)住宅(含別墅)為每平方米建筑面積77元。
市國土房管局表示,目前,廣州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歸集量雖有較大增長,但由于部分開發建設單位、業主交存自覺性不高,仍有部分維修資金歸集不到位。
據了解,廣州市物業維修資金的交存是由購房者在辦理收樓手續前自行到政府委托的專戶管理銀行辦理。未按規定交存維修資金的,開發建設單位不得將房屋交付購房者。該方式將監管責任落到開發建設單位頭上,很難保證維修資金歸集到位。此前,市國土房管局隨機抽取9家開發建設單位自有物業進行維修資金繳交情況調查,結果卻顯示,9家開發建設單位的自有物業全沒有繳存維修資金。
此外,個別開發建設單位未把好收樓關,為未交存維修資金的小業主辦理了收樓手續,導致小部分業主欠繳維修資金。
據最新統計,廣州目前已累積歸集房屋專項維修資金58億元,比去年早些時候公布的36億元有較明顯增長。
開發商須保證自有物業維修資金到賬
《通知》規定,申請預售商品房的,要求開發商在辦理預售手續前,按預售范圍內核準的樓宇報建面積,預交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并按房地產測繪部門的預測算分戶面積分解到具體房號。這一規定囊括了開發商申請預售、自有及公共配套等物業的建筑面積,確保維修資金能百分之百歸集到位。
而以現樓方式銷售的,以現樓方式銷售的,開發建設單位在申請辦理房屋產權初始登記前,按房地產測繪部門的實測面積預交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待開發建設單位在交樓前向業主收回房屋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市國土房管局表示,《通知》將借重大房管的概念,加大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歸集的行政力度,即通過改變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時點和方式,由開發建設單位在辦理預售或初始登記手續前預交存,確保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交存到位。
市國土房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新規特別強調開發商自有物業部分,此前有些開發商“能拖就拖”,新規將盯緊這部分維修資金的到賬。
新業主可單方辦理維修資金過戶
隨著房地產市場的發展,二手房交易買賣頻繁,首期專項維修資金的過戶問題出現不少“扯皮”現象。比如,張三在李四手上買下房子后,又將房子賣給王五。但是張三購買房屋時,跟李四并未辦理首期專項維修資金過戶,這樣問題就帶給了下一手買家,導致問題復雜化,維修資金使用困難。
據悉,截至去年2月,廣州多年來累積房屋專項維修資金36億元,但全市維修資金使用了4000多萬元,使用率極低。
對此,《通知》提出,房屋所有權轉移時,該房屋分戶賬中結余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隨房屋所有權同時轉移。在辦妥房屋所有權轉移手續后,新業主可單方辦理資金過戶手續。
市國土房管局表示,此舉可以簡化過戶程序,為業主提供便利。
目前,廣州市已在存量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中加入了維修資金過戶的相關條款。
業界人士認為,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率有望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