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眾多年輕人加入網絡購物大軍,物管能不能代收快遞成了大問題。申通快遞成都公司總經理陳賢紅介紹,成都有近五成小區都不代收快遞,特別是老小區,近幾年的新建小區物管則多會代收。華潤、龍湖、中海物業相關負責人介紹,在物業合同中并沒有約定物管代收快遞,目前公司旗下樓盤的這項業務,純屬增值服務。“對我們工作影響特別大,大的項目需要1-2個人專門處理。”不過,不少人認為收了物管費,物業代收是職責之中,如果物管試圖做出一些小改變,則會遭受業主抵制。
網購量激增,物業公司專辟房間收快遞。
華潤物業負責人彭女士介紹,從2009年開始,隨著翡翠城入住率上升、年輕業主占的比重加大,網購量激增。“以翡翠城4期為例,4000余戶入住率高達90%多,每天物管代收的快遞保守點算也有200個”,彭女士說:“這還不包括業主在家自己收的,每個月物管需要代收快遞6000多個。”翡翠城1期只有900余戶,每天幾十個至上百個快遞仍然讓物管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非常繁忙,登記的本子隨時換新。目前在翡翠城,每一期的物管服務中心都騰出一個專門的房間存放快遞,翡翠城4期有一個專門的物業服務人員處理這些事務,而在物管公司的編制中,是沒有這個職務的。
龍湖·三千里則另想了一個辦法,把物管從繁瑣的快遞事務中解放出來,將寄、收快遞的業務都放在會所,會所有3個工作人員幫忙登記、簽收。每天上午10時,業主可以在會所寄、收快遞,如果有需要,也可以委托這3個工作人員代寄。
鄒女士承認物管的代收業務很繁重:“我每個月的網購量大概是10件快遞,有時候集中在一個星期收快遞自己都有點不好意思,盡量讓快遞員周末送上門,免得又到物管中心去取。”她介紹,小區里的業主大到嬰兒座椅、梯子、自行車,小到襪子、衣服、鞋子,都喜歡在網上買,節約逛街時間、更便宜,讓大家對網購趨之若鶩。經常看到物業服務中心專門存放快遞的房間被包裹塞滿,每次代收快遞時,專門的物業服務人員都需要編號以方便業主查領。
代收快遞屬增值服務,想改變業主不干。
翡翠城1期曾經有一個月時間,物管試圖做出改變,不再代收快遞,業主的反應十分激烈。業主肖先生說:“那段時間剛好有一個匯款單,寄到物管不收,又返回龍舟路的站點,那個站點經常沒開門,去了三次才拿到。”不少業主無奈之下只能暫停網購,或者讓快遞寄到單位上,很不方便。一期物業服務中心那段時間經常接到投訴電話,后來接受了業主意見,又恢復了這個業務。
彭女士說:“物業合同里其實并沒有簽這項服務,所以業主交納的物管費中,我們并沒有收取代收快遞的費用,所以可以不收,但是盡可能為讓業主滿意是我們的宗旨,有的小區戶數多,只能專門安排一至兩個工作人員接收快遞,而在公司的編制里,是沒有這樣的人員安排的。”她介紹,目前,為了避免快遞公司的電瓶車隨時都在小區里穿梭,造成安全隱患,物管正在嘗試規定每天上午、下午兩個小時是快遞公司進翡翠城4期的送貨時間,但是業主還是表示出不滿。
據成都商報記者了解,中海、華潤、龍湖等品牌開發商旗下的小區物業服務公司都提供代收快遞業務,不過,這項服務并未寫入物業服務合同,純屬增值服務。而一些酒店式服務公寓,則在物業服務合同中明確規定了這項服務。
律師說法
代收快遞不是物業公司義務,雙方應協商解決。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羅律師在接受成都商報記者采訪時稱,業主交納物管費,是委托物業公司提供公共區域、公共設備的服務,代收水電費、代收快遞等都不是物業公司的義務,只是為了給業主提供更多方便,物業公司的增值服務。她說:“沒有法律規定,物業公司有義務幫業主代收快遞,如果業主有需求,物業公司也愿意,雙方可以通過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協商解決,付不付費、如何代收,都協商約定。”
據了解,為了提升物業服務水平,成都目前可以代收快遞的物業公司基本上都沒有收取業主費用。但是相關人士也坦言,代收快遞有風險,擔心東西缺失、破損,物業服務人員通常都會給業主打電話先確認是否幫忙代收,得到肯定答復后才會同意快遞公司將快遞放到物業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