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簽同意蓋樓協議,物業就不予售電,太不合理了。”
經調查,記者了解到,買先生家所在的住宅樓共6層,70多戶人。目前已有12戶居民簽字、按手印同意蓋樓,其他50多戶都沒有簽字。對此,福樂小區物業部門負責人表示,他們只是在收集住戶信息。簽協議一事是臨時值班人員所為,他們將對此事進行調查。
隨后,記者在小區物業辦看到,一位男性工作人員對前來給電卡充值的業主說:“要充值須先簽字,不簽字就不能充值。”他還拿出了一份同意蓋樓的協議讓前來充值的業主簽字。
為什么要讓業主簽字?蓋樓后會不會對現有住房的采光造成影響?面對業主的質疑,該工作人員解釋稱這是公司的規定,具體為什么要簽字他不清楚。業主要求看相關的書面文件,他則稱公司只是口頭規定,沒有書面文件。
記者看到,該協議上并沒有任何關于蓋房的書面文字,只在一個表格上寫著小區住戶的單元號和房號。12戶簽字的業主都寫著“同意蓋樓”、“同意在樓房東側蓋樓”等字樣,還在上面按了手印。
據一位物業工作人員介紹,空地上要建的是一棟6層住宅樓,與周邊樓房的間隔最少都有
一位簽了字不愿透露姓名的業主說:“我是上個禮拜買電時簽的字。當時,工作人員說保證不會對我家房子的采光造成影響,于是我就簽了同意,并按了手印。”但他表示,若樓蓋好后影響家中采光,他將會采取法律手段維權。
小區物業相關負責人吾守兒告訴記者,小區內現有住戶多為租住戶,流動人口較多,且房子多被轉賣,有的業主沒有及時和物業部門溝通,這給物業部門的管理帶來一定困難,同時也給小區的安全帶來很大隱患。于是,物業部門就采取了業主簽字、按手印的方式,以記錄實際房主與現住戶的個人信息。
“小區東側空地屬于另一家房產公司,與我們物業沒有關系,而且相關的蓋樓手續也沒有審批,物業部門一直都在正常售電。”吾守兒說,而對于記者在物業辦見到的12戶業主簽字、按手印的表格,吾守兒說:“先簽字再賣電可能是臨時值班人員干的,我們將對此事進行調查。”
新疆萬和律師事務所律師郭金聲表示,在建設審批過程中,相關職能部門認為可能會影響相鄰方利益時,才會要求建設方征得相鄰方的同意后再進行審批。現在很可能是空地在審批過程中,相關部門認為可能會影響相鄰權,物業才要求業主簽字同意蓋樓。
但物業不給業主售電的做法不妥。因為物業是受電力公司委托給業主售電,屬于代理行為,并沒有附帶條件,但物業卻以不簽字不售電為由要挾業主,這超出了法律的規定和委托的范圍。
郭金聲表示,市民如遇此類事件,可到電力公司或市建委進行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