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就近的社區里就能買到平價的蔬菜,近幾年來,在首府烏魯木齊遍地開花的社區蔬菜副食品直銷店讓市民嘗到了不少的“甜頭”。為了在新疆推廣這種蔬菜副食品直銷店模式,構建穩定蔬菜等農副產品價格的長效機制,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近日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推進自治區農副產品平價商店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到2012年底新疆農副產品平價商店要達到2000家左右,其銷售的蔬菜類價格原則上低于當地同類市場均價15%以上。
農副產品平價商店就是在政府引導和扶持下,通過產銷對接方式,減少流通環節,以相對穩定、較低的價格銷售農副產品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經營的平價商品以蔬菜、糧、油、肉、禽、蛋等群眾基本生活必需的農副產品為主。
那么平價商店里的菜價究竟比市場上的菜價低多少呢?《意見》明確指出,當市場價格較為平穩時,平價銷售的蔬菜類銷售價格原則上應低于當地同類市場均價15%以上,糧、油、肉、禽、蛋以及其他生活必需品價格原則上應低于當地同類市場均價5%以上。當市場價格出現異常波動時,平價商店經營者應積極組織貨源,并按與政府協商約定的價格投放市場,保障市場供應,平抑市場物價,政府給予差價補貼。同時,商品質量要符合國家質量安全規定。
到2012年底,我區農副產品平價商店達2000家左右。重點在農副產品消費量較大且自給能力相對薄弱的大中型城市,以及城市中的大中型社區或交通相對便利、中低收入群體相對集中的城區布點建設。到2015年,基本實現城鎮居民大中型社區周圍6平方公里以內有1個以上固定或流動平價商店。在此基礎上,推動平價商店建設向小型社區和鄉鎮延伸,最終形成覆蓋城鄉的平價商店網絡。
店內農副產品品種不少于30個
農副產品直銷店內經營的品種實行目錄管理,納入目錄的農副產品品種一般不少于30個,其中蔬菜為主要品種。各地可以結合當地實際制定平價商店經營類別、品種目錄,并根據季節適時調整。同時,《意見》要求對列入目錄管理的平價商店要加強價格監測,及時公布平價商店經營的農副產品價格水平和市場同類品種的平均價格。
此次出臺的《意見》中,對平價銷售副食品的方式也不僅僅局限于專門的平價商店。在城市集貿市場、大型商場、超市等開辟農產品平價銷售區域,可建立農副產品平價直銷區;還可依托供銷社系統內的商場、超市和日用消費品連鎖經營網點,以及在糧食系統內選擇具備條件的糧食零售網點、軍糧供應站建設平價商店;在城區中低收入群體相對集中的居民住宅小區,則建立農副產品平價商店;同時還可采取其它有利于農副產品直銷的形式。
平價商店施行準入退出機制
平價商店建立健全明碼標價、臺賬、質量檢測等制度,依法規范經營,不得采取不正當競爭行為排斥競爭對手或者獨占市場。
平價商店施行準入、退出機制,對平價商店的經營品種、價格、質量、穩價安民義務履行等方面實行定期考核和績效評估。未通過考核的,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將被取消平價商店資質。
同時《意見》規定,平價商店場地納入城鄉規劃。
像預留教育用地一樣,今后我區各地還要將平價商店的建設納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建設規劃。《意見》指出,平價商店主要安排在人流量大、交通方便、設施較為完備的區域,經營場所要通過多種途徑予以保障。包括通過盤活政府現有閑置物業提供平價商店經營場所;結合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城市“三舊”改造、大型公交樞紐等基礎設施建設工程,規劃預留平價商店場地;結合保障性住房建設,將平價商店作為其配套設施予以預留等。
價格調節基金重點支持平價店
平價商店的建設,需要資金的保障。《意見》要求,各地要盡快將價格調節基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重點支持平價商店等。已經依法建立價格調節基金的地方,要積極運用價格調節基金支持平價商店建設,原則上用于扶持農副產品生產流通的資金規模不少于基金總額的三分之一,其中直接用于支持平價商店建設和經營的資金規模原則上不少于基金總額的15%。對平價商店經營主體承租經營場所的,給予適當的租金補貼;對平價商店經營主體貸款自購經營場所的,可給予適當的貸款貼息。
當蔬菜等農產品價格異動時,對承擔保供穩價義務的指定社區平價菜店,按照“先控后補”的原則予以差價補貼。尚未建立價格調節基金的地區,由當地財政適當安排專項經費。
對平價店優惠稅費
如何提高平價商店的經營積極性,也是此次出臺的意見所關注的問題。《意見》指出,要積極研究完善相關稅費支持政策,減少平價商店經營支出。
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年納稅額度低于6萬元(含6萬元)的符合小微企業條件的社區平價菜店,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
另外,蔬菜生產過程中的用水、用電價格,按照農業用水、用電價格執行。
單純經營平價農副產品的平價商店以及政府指定承擔應急儲備任務的冷藏設施的用電、用水,實行與非普工業用電、居民用水同價政策,并單獨裝表計量。其他類型的平價商店或平價銷售攤位,無法單獨裝表計量的,以平價農副產品經營面積占該經營企業全部營業面積的比例分攤相應的用電、用水、用氣量,或按用電設備容量占該經營企業全部用電設備容量的比例核定用電量,并執行優惠價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