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擬修訂物業收費管理辦法
烏魯木齊晚報訊(記者郭玲)自治區實施了8年的物業收費管理辦法將要做出改變,目前,自治區發改委正面向社會征求修訂意見。
9月29日,記者從自治區發改委了解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從2004年實施,該辦法有力推動了自治區物業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但是,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業主對物業服務也有新的更高的需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也需要加以充實、完善。
2011年11月,自治區發改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下發了《關于征求修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意見的通知》,全面開展修訂工作。歷經調研,現已初步擬定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稿)》。(詳細內容可參見自治區發改委官網)。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歡迎社會各單位和個人通過來電、來函、來訪方式提出意見建議,并悅明建議的理由及依據。公開征求意見的時間截止2012年10月20日對《公開征求意見稿》進行修改和完善后,擬于2013年正式發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