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心網訊(記者胡淼 實習生孫媛報道)因不滿現有的物業公司,烏魯木齊四季風情園小區業主委員會(以下簡稱業委會)以邀請招標的形式選聘新物業公司,并與其簽訂合同。10月16日,中標的新物業公司準備進駐小區時被拒絕,現在的烏魯木齊金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谷物業)稱,業委會是在沒有召開業主大會的情況下就解聘金谷物業,并啟動新物業招標,做法違反《物業管理條例》。
業委會:已與新物業簽合同
10月16日,記者來到烏市喀什東路四季風情園小區。在該小區業委會主任劉明(化名)的家,約有10名業主聚在一起討論解聘現物業公司的事情。他們表示,小區現物業公司存在許多問題,如不征求業主意見擅自將物業費由0.4元/平方米/月漲至0.5元/平方米/月,水損比例沒經過調查直接上浮20%,小區衛生工作外包,小區、樓道內不干凈,綠化不到位,草坪、樹均有枯死等問題。
劉明說,業委會出于服務廣大業主的目的,征得了大部分業主的同意,按相關規定解聘現有物業公司,并用邀請招標的方式,于9月12日聘請了新的物業公司,并簽訂了合同。 “10月16日,中標的新物業公司要進駐,卻被現在的金谷物業擋在門外。”劉明說,業委會本定于6月23日召開業主大會,但金谷物業帶人來阻撓,最終沒能開成。
記者翻看了業委會提供的相關材料,其中包括業委會與新物業公司簽訂的合同。一份9月12日的會議決議寫明選聘新的物業公司為小區服務,還附有5名業委會成員簽名。在另一份9月18日的會議決議上卻寫明“……通過了選聘物業服務公司的決定,并啟動招聘物業服務公司的招聘程序”。
業主:不管哪家服務好就行
17日,記者在該小區內隨機采訪了13位小區居民。兩位居民說小區衛生不好,樓道衛生半個月不打掃一次。11位居民認為物業公司的工作做得還行。13人中,7人或通過看告示,或通過鄰居知道業委會解聘老物業公司的事,其余6人不知道此事。
居民王女士經營的小店在該小區內,在店旁邊,記者看到一張關于新物業公司進駐小區的通知。“搞不懂這其中的事情,我覺得不管哪一家物業公司只要把該做的工作做好就成。”王女士說。
“業委會剛成立時做得挺好的,不少業主來反映一些問題,我們都做了記錄。后來我與業委會主任之間的分歧越來越大,就辭職了。”該業委會原成員王鵬(化名)說,“我一直認為業委會與物業公司不是對立的關系,業主反映了物業存在的問題,業委會應該和物業公司通過溝通來解決問題,而不是直接去解聘物業公司。”
物業:業委會沒開業主大會
“如果業委會確實召開了業主大會,并形成決議同意解聘我們物業公司,我們絕對尊重廣大業主的意愿,撤出這個小區。”金谷物業辦公室主任劉先生說,但業委會在沒有召開業主大會的情況下,自行決定解聘他們物業公司并招標新物業公司,他們就不能讓新物業進駐。針對業委會提出的金谷物業存在的問題,劉先生說,喀什東路上用水一直都成問題,物業肯定要在保證居民用水后才能考慮綠化。小區里的確有枯死的草坪和樹,但每年都會重新栽種。
據金谷社區書記江沙介紹,金谷物業提高物業費在社區和街道辦有備案,并貼有公示,該社區也未接到業主提出的異議。6月23日業委會準備開業主大會時他在現場,“當時秩序混亂,大部分業主對業委會提出的解聘物業公司的方案不贊同,大家意見不統一,后面業委會的人就走了,最終沒有開成。”
物業監管辦:程序不符
就此事,高新區(新市區)物業監管辦主任張鑫說,該業委會的做法不合程序。業委會要解聘現有物業公司,第一步要召開業主大會,形成大會決議。第二步啟動新物業招聘,3萬平方米以上的小區必須采用公開招標,按照《烏市物業管理招標投標管理試行辦法》中相關規定執行。第三步,業主方把前物業公司移交的物業管理方面的資料,移交給新招聘的物業公司。
記者了解到,業委會此前沒開成業主大會,新物業招聘是以邀請招聘的方式進行,招聘時沒有社區和街道辦事處監督。以上業委會另聘物業公司的步驟均不符合相關條例。
“對于該業委會與金谷物業之間的矛盾,我們自3月開過多次協調會,但沒結果。”江沙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