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企業的深度思考
一直以來,物業企業作為微利行業,大家均在力爭正常經營的情況下,最大限度的做好服務和滿足業委會提出的各項要求。但事實證明:物業企業在收取0.3-0.4元/平方/月物業費的情況下根本就維持不了正常經營,只能將少的可憐的占道費用于彌補虧損(占道費20-25%返還給業委會做活動經費、20%做物業企業收費人員工資及社保、55%做為小區道路維修及公共設施維護)。就這樣業委會仍然認為物業占了天大的便宜,在小區業主中散布幾十萬的占道費到哪里去了?事實:每個小區占道費的收取,物業需安排三班人員,每班1人,每人工資1700元/月(高的達到2200-2300元/月),3人一年工資1700*12*3=61200元,3人一年社保520*12*3=18720元(每年還在上調),二項合計79920元(還不包含節日福利等費用)。這樣的負擔物業不知何去何從?物業唯一的做法就是“撤退”將此包袱甩給政府(社區),這樣的局面物業、政府都應深深思考。
業委會在小區為業主做了哪些事?業主您知道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