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心網訊(記者楊海艷報道)“物業公司去年就公告撤出小區,但現在每月還收60元停車費。”3月8日,家住烏魯木齊市青年路汽貿小區的陳偉說。
青年路汽貿小區2004年由小區業主委員會與百欣物業公司簽訂了《物業管理委托合同》。汽貿小區業主委員會主任楊延荊介紹說,2009年9月13日,合同到期后雙方沒有再續簽合同。
“按理說小區內的土地應該歸我們業主所有,但物業公司卻稱公用土地歸兵團汽車貿易總公司所有。”陳偉說,百欣物業公司停止服務后,卻仍在收取停車費,現在自己進出都要繳停車費。
小區居民告訴記者,兵團汽車貿易總公司已經破產,百欣物業公司是兵團汽車貿易總公司下屬的一個分公司。
記者看到,在2012年4月9日由百欣物業發布的《關于停止部分區域物業服務的公告》中稱,“自當日起對汽貿小區由兵團房產公司修建的前院1-9號樓、后院11-16號樓停止物業服務(包括保潔、垃圾清運、保安等),同時停止收取物業費。停車費繼續由百欣物業公司收取,理由是,因汽貿小區公用土地所有權歸兵團汽車貿易總公司,在兵團建設局和兵團安居辦名下的土地已授權由我公司統一管理使用,故業主在使用及碾軋公用土地和道路時,必須統一按停車費標準繳費。”
11日,記者撥打百欣物業公司一名肖(音)姓經理的電話,想了解停車費收取問題,該經理拒絕,“對此我不想解釋”。
該小區所屬的青年路東社區梁書記表示,目前該小區土地歸屬問題較為復雜,無法界定明確歸屬。
新疆仕誠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康明遠告訴記者,明確物業是否可以收取停車費,首先需要確定小區道路權屬問題。若小區內道路屬于全體業主所有,則百欣物業公司無權收取小區內的停車費。
若小區內的道路屬于城鎮公共綠地占地,則其權屬為政府,物業公司收取停車費需得到政府相關建設部門的批準,沒有批準的,視為違規收費。
若小區內的道路面積在市政規劃時,將該土地的使用權批給了原兵團汽車貿易總公司,百欣物業公司作為其授權管理的下屬物業公司,有權對其擁有使用權的道路收取停車費用。
康明遠建議,該小區居民應向土地或規劃部門確定權屬。若該物業公司確有侵權行為,可以向烏市物業管理處投訴舉報,由其出面協調,協調不成的可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