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網訊(記者 饒俊華 通訊員 白雪晴 報道) 電梯時好時壞、樓下餐館油煙污染、停車難等問題,一直困擾著揚子江路街道辦吉祥苑小區的業主,有業主甚至萌生了打官司的念頭。4月15日,小區業主、物業公司、律師和物業糾紛調解員面對面“當庭會審”,經過調解員的調解,最終物業和業主們達成了7項整改措施。
這是今年首府成立7個物業糾紛調解委員會試點以來,首次嘗試以調解的方法解決物業糾紛。烏市司法局局長潘明介紹,今年內爭取在全市所有的社區成立物業糾紛調解委員會。
調委會充當“潤滑劑”
“我說兩句,地下室的洗浴中心味道太大了……”“小區草坪都禿了……”調解現場,文化宮路吉祥苑小區30名業主代表紛紛發言。
面對業主們的不滿,人民公園社區被評為“全國優秀人民調解員”的胡雅娟,來到現場對雙方進行調解,她說,居民反映的是我們身邊常見的物業糾紛,別以為都是芝麻綠豆的小事,影響到整個小區的安定發展,這些小事就變成大事了。
在胡雅娟的調解下,物業公司聽取了業主們的意見,最后就治安、綠化、環境衛生、成立業主委員會、洗浴中心味道大、電梯時好時壞、餐館油煙噪音擾民等7項事宜雙方達成協議。物業公司表示,到5月1日左右先完成綠地重新翻種,并重新安裝小區的進出大門,同時還將陸續解決小區停車難、物業收費處明細賬目公開等問題。
吉祥苑小區B座6樓居民張兵說,因為電梯轟鳴震顫和停車難的問題,他差點把物業公司告上法庭,現在通過調解,問題能很快就得到解決。
業主白女士說,以往有什么問題去找物業公司,雙方一語不合就爭吵起來,現在有調委會在中間當潤滑劑,雙方都能心平氣和地說事。
居委會主任兼調解主任
據烏市司法局統計,所有物業糾紛,六成產生于業主與物業公司間,要首先逐步提升物業公司的自身服務質量,才能更有效地化解物業糾紛。
“以后遇到物業糾紛可以找物業糾紛調委會,不用打官司,零成本,仍具有法律效應。”烏市司法局局長潘明介紹,年初開始在全市成立物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試點。
潘明說,人民調解員由政府出資聘用,是獨立的第三方。他們借助法律知識和職業技巧,讓糾紛雙方各抒己見,直到達成共識,在調解書上簽字,產生法律效應!罢{委會成員包括調解主任1名,由居委會主任兼任,其余4名調解員包括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1名、業主委員會代表1名、物業公司工作人員1名,律師1名!迸嗣鹘榻B,物業糾紛調委會由街道司法所負責管理,在調解過程中不會偏袒任何一方,試點以來受到了業主和物業公司的信任。
人民公園社區書記馬強負責社區的物業糾紛調解工作,他說物業糾紛主要有六類:一是業主欠交物業費等引起的糾紛;二是因物業服務質量問題引發的糾紛;三是開發商遺留問題;四是居民間建筑物共用部分的權屬和管理使用劃分所引發的糾紛;五是居民因人身財產受損失而發生的糾紛;六是居民之間因私搭濫建等引起相鄰權糾紛等。
馬強說,每一類進行細化則涉及裝修糾紛、住改商糾紛、車庫糾紛、相鄰權糾紛、物業服務費用糾紛、停車位管理糾紛、公共設施使用管理糾紛、公共維修資金使用管理糾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