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前期物業接管出臺新標準
新疆網訊(記者田燕 實習記者袁敏報道)
據烏魯木齊市監管辦工作人員介紹,為適應我市物業管理服務市場化需求,確保物業服務招標投標活動公開、公平、公正的進行,依法保證招標投標 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在充分調研和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對2005年《烏魯木齊市物業管理招標 投標管理試行辦法》進行了修改、完善。制訂了《烏魯木齊市前期物業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試行辦法》。
其中增加了新的標準和條款。嚴格要求招標人(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按照招投標管理辦法中的規定執行。如果招標人沒有遵守相關規定選聘前 期物業服務企業的,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依照《烏魯木齊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并且,招標人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評標的專家不在房產行政主管部門 建立的專家庫名冊中,那么招投標活動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