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報訊(記者趙春華報道)
問題:物業多頭監管,出現問題誰都不管。
實例:在烏市新市區一小區居住了11年的高秀蘭最頭痛的事是屋頂漏水。“10年前六樓的屋頂漏水,我就去物業公司反映,剛開始物業公司說是房產公司的問 題,找到房產公司又說是物業公司的事,雙方就這樣踢皮球,踢來踢去,誰也不管,到現在屋頂漏水的問題一直沒得到解決,想向上級單位反映,可又不知道該去找 哪個部門,所以,我不愿意交物業費了。”
委員建議:烏市政協委員、民建烏魯木齊市委員會主任委員任秀娟認為,涉及物業監管的發改、建設、規劃、市政、稅務、 公安、環保、民政、街道辦、社區等相關部門和單位沒形成合力,出現具體問題時往往得不到及時解決。她建議:加強對物業公司的監管,首先要理順體制,明確職 責。 “市、健全 區(縣)、街道三級管理, 區(縣)、市、 街道、社區居委會四級服務網絡”的工作框架, “條塊結合,按照 以塊為主、屬地管理”的原則,完善管理體制,明確管理職責。落實工作責任,充分發揮區、街道、居委會的優勢作用。還應該建立健全物業服務企業信用檔案制 度,完善社會監督與服務,促使物業服務企業切實履行職責,提高服務質量。
問題:物業管理不規范,物業費漲價沒根據。
實例:“聽說小區今年要漲停車費,一個車位每月收200元,這么貴,以后還怎么用?”這幾天,關于停車費漲價的消息成了烏市西山一小區居民的熱議話題。 張女士介紹,從她2006年入住小區開始,就一直按每月64元的標準繳納停車費,現在突然要漲價,難以接受。交了這么多年的停車費,“ 物業公司從來沒公示過,我們都不知道錢怎么用的,要漲停車費,為什么事先不征求居民的意見?”
委員建議:九三學社烏市委員會在集體提案 中認為,造成物業管理不規范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烏市70%以上物業管理公司屬于房地產商自辦,物業管理企業作為市場經濟的產物,缺乏公平的競爭機制。提案建 議,要引入物業管理的市場競爭機制,建立物業管理企業信用檔案制度,并建立物業管理企業的退出機制。
問題:物業公司職責不明,小區業主權益難保障。
實例:家住烏市西山一小區的白女士住進小區6年了,停在院里的車胎經常被扎破不說,地下室還被盜過4次,居民多次向物業公司反映情況,公司一直拖著不解 決。2011年,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針對存在的問題,業主及居民代表曾提出過許多意見和建議,并找物業公司進行溝通,但物業公司仍舊對業主委員會視而不 見,業主只好向社區反映,社區協調物業公司解決居民問題,可沒過多久又恢復原狀。
委員建議:烏市政協委員、安利(中國)日用品有限公司新疆、西藏分 公司副總監車書君建議,要規范物業管理市場秩序,第一步就是要規范業主大會的組織運作,依法指導業主組建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引導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 依法開展物業管理工作。居委會、業主委員會可開展小區物業的日常考核,從小區的房屋維修、綠化養護、保潔保安、裝修管理等方面,綜合評定小區管理水平,在 充分聽取業主意見的基礎上,實行小區經理年檢制度,對一些不合格的小區經理,堅決不予年檢。同時,將小區經理的日常考核和年檢,與企業資質評定掛鉤,促使 物業管理企業管理重心下移,真正做到管理責任的落實。
問題:老舊小區無物業,管理困難多。
實例:2010年6月,烏市延安路一小區因無法按時收繳物業管理費,物業公司撤出小區,自此,600多戶、上千人與物業有關的事均由社區代管。因沒物業 公司,加上小區管道等基礎設施老化嚴重,社區“便民服務崗”的工作人員工作壓力大。小區日常水電維修工作也由懂一點基本維修知識的工作人員負責,遇到難以 解決的問題,社區還得向有關部門求助。
委員建議:任秀娟委員認為,近年來市委、市政府全面開展改造老舊住宅小區工程,現在有些老舊小區 改造完畢,但因種種原因,未引進物業公司而由社區暫時代管。規范物業管理應該作為改造老舊小區的重要內容。她建議,先要引進物業公司,通過組織業主成立業 主大會,引進專業化物業公司進駐管理;規模較小的小區,就近整合形成規模,由一家物業企業統一管理。其次要啟動法院簡易辦案程序。對拒繳物業服務費、物業 專項維修資金的業主,社區、業主委員會應加大催繳力度,依法起訴,促進物業管理行業健康有序發展。